(1)該條例附件中規定的健康聲稱(chēng)不應包括在(EC)No 1924/2006號條例第14(1)條規定的歐盟允許的健康聲稱(chēng)清單中,禁止在有機食品使用“有機食品(農藥殘留水平低于傳統食品)有助于保護身體細胞和分子(脂質(zhì)和DNA)免受氧化損傷”的健康聲明。
(2)條例在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第二十日生效。條例的全部?jì)热菥哂屑s束力,并直接適用于所有成員國。附件內容如下:
更多詳情參見(jiàn):https://public-inspection.federalregister.gov/2023-12114.pdf
